能否把“假球”、“虚报年龄”与“让球”这样的事件放在同一层面来讨论,个人觉得还有很多的疑问,虚假的年龄是让运动员在不平等的条件下比赛,有违体育比赛的公平精神,“假球”是有损第三方利益之下的交易,而同一国家之内的让球,却没有损害第三方的利益,也没有让其他对手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只是牺牲了同一国家的一方利益,所以这样的角度理解两者是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也不能说人为制造出来的比赛结果都是造假。
同一国家之内之间的“让球”可以看成是一种战术,就像“中国羽毛球队总教练李永波在参加CCTV《奥运岁月》节目录制时,亲口证实2000年悉尼奥运会女单半决赛前,他曾授意叶钊颖故意让球给龚智超,而后者最终在决赛中战胜了丹麦选手马尔廷夺得金牌。”可以说这样的战术,李永波已经运用了无数次,某个球员的积分不够,会有队友帮忙垫分,为了保存实力,在队员之间尽量少恶战,牺牲一方,确保下一次战役。这样的造假,我们会认可是一种造假吗?我们会打击这样的行为吗?在冲击奥运的路上,我们需要靠的是团队的力量,而非某一个人,羽毛球奥运冠军是属于一个人,而更属于羽毛球这个团队,就像军人,为了完成任务,需要牺牲其它人作铺垫。严格的说这样的授意就是一种违反体育精神的体现,但我们不会承认,毕竟奥运冠军的目标是终极的目标,无论谁得到,我们球迷不在意,在意的有没有得到,在这样的心态的国人,也就没有资格批判这样的造假,算了,就把这样的行为作为一种体育竞技的战术,作为爱国精神的体现吧。
还有一个很好的例子,为了祖国的利益,牺牲地方的利益。想当年香港还没有回到祖国的怀抱的时候,会死磕中国队,甚至破坏过中国男足走向世界的好梦,而现在的香港回归了,可以为中国足球牺牲一切了,“2006年国际足联世界杯足球赛亚洲区预选赛中国队与中国香港队比赛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举行,中国队以7比0的比分战胜中国香港队”。看了比赛的人谁都知道这就是一场戏,一场假球。我曾写过《假死在假中》的文章形容这样的结局,而那时的我们只关注中国队能多进几个球,能够出线的结果,明知这样轻松的进球,是小兄弟在帮老大哥,但仅仅是一场戏,我们还在歇斯底里的呼喊“进一个”。那时我们的概念中没有假,如果真的是假,那也是不违反道德、不违反比赛规则的假,因为那时的我们脑海里只装着祖国的利益,其他的一切皆可抛,假如为了祖国利益的假,我们是可以原谅这样的制假者。
带有双重标准的我们,有时候是没有资格去打假,原谅一些假,神经质的要打一些假,假也因出身问题,会被套上不同的光环。
文/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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