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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月夜狂奔 明哲空 哭落一地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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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都无权对捐赠与否挥起道德大棒

  星之原/文

  ——奥运征文,谢绝转载



  近期,在刘翔赈灾只捐三件战衣不捐钱这件事情上,不少人议论纷纷,真可谓道德棒子乱舞,唾沫星子乱飞。但是一分析,我发现:不管是对刘翔指责的,还是为刘翔辩护的,似乎都有部分人走入了就事论事的误区。我认为,应该进一步得出结论:对所有个人捐赠,不管捐多少,捐什么,捐给谁,甚至捐不捐,任何人都无权充当道德法官,对此说三道四,横加指责。

  针对我的结论,有的人可能不解:你批驳那些指责刘翔的很正常,怎么会说为刘翔辩护的一些人也进入了误区?呵呵,我并不是否定所有的人,我仅是对下面几种说法有所异议。一是战衣值钱论。有的人大谈他的战衣能拍卖多少多少钱,这种人表面上看是支持刘翔,但他思维的潜台词仍然是钱多钱少,其实与指责者的思维是一回事。我的疑问是:如果他的战衣拍卖不出钱呢?二是历史奉献论。有的人搬出刘翔曾经捐赠过多少多少钱,逻辑同上的疑问是:如果他没这些历史捐献呢?三是评价资格论。这个论调的说法是,你自己一分钱都没捐,有什么的资格指责刘翔。我的疑问是:如果这个人捐了很多钱,难道就有权力指责刘翔?

  类似以上的论调,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我认为,以这种思维为刘翔辩护的人,其思维本质其实与责难刘翔者没什么两样。

  为了进一步清晰地说明观点,我举一个常见的例子。比如,对于上级摊派到单位里每个人的强行“自愿”捐款,为什么不少人非常反感呢?很显然,捐赠并非法定义务,纯属个人自愿行为,类似这种指定钱数的任务“捐款”,让人心里填堵。同样的道理,对于明星和名人,大众们以舆论的道德大棒子威吓:如果不捐款或少捐款就道德上如何如何,这对他们不同样是强行道德摊派?

  我说上述这些,并不是否定捐赠的正面意义。而是说,提倡献爱心,靠道德大棒子的挥打是无理的。每个人都有在法定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财富的权利。我有权选择只捐给感兴趣的希望工程或者其他而不捐这个,也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少捐或捐物,同样,我也有权选择目前重在发展自己财力以后再捐。甚至,我有权选择一直不捐款,把钱用到我自己的需要和投资上,只要我没偷税漏税,就同样为国家的公用事业尽了力,赈灾的公共资金里同样有我微小的一分子。所以,大家其实更应该关注的是:掌握着大量纳税人资金的公共机构,你们都做什么了?可千万别公款大吃二喝、旅游出国等等把钱弄少了,所以一有事没钱了就强行摊派给我们“自愿”捐款!

  综上所述,无论对谁的个人捐赠问题,当然也包括刘翔,不论是捐多捐少,还是捐钱捐物,也不论是选择捐给谁,还是选择不捐,都是个人的自愿行为,不是什么法定义务,任何他人都无权对此挥起道德大棒,搞什么逼债似的强行责难!

  
  本贴于 2008-02-19 23:48:44 被【星之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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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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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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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多捐少 爱心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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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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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楼 张继军 】:
捐多捐少 爱心等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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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

其实,我观点是从另一个角度说的.
是从人的基本权利的角度谈的.

比如,一个奉公守法,平时对身边人热心相助的公民,你能因为他没捐过款就做出什么道德责难?
捐款,不是唯一的方面,人们有权力选择回报社会性的其他方式.

所以,谁都无权对捐赠与否挥起道德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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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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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文章观点比较深入和全面,

  有理有据.

  是啊

  谁都无权对捐赠与否挥起道德大棒

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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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的好!

  无论对谁的个人捐赠问题,当然也包括刘翔,不论是捐多捐少,还是捐钱捐物,也不论是选择捐给谁,还是选择不捐,都是个人的自愿行为,不是什么法定义务,任何他人都无权对此挥起道德大棒,搞什么逼债似的强行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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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真我 敢做真我

屠夫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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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明星和名人,大众们以舆论的道德大棒子威吓:如果不捐款或少捐款就道德上如何如何,这对他们不同样是强行道德摊派?

  

冲破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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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级摊派到单位里每个人的强行“自愿”捐款,为什么不少人非常反感呢?很显然,捐赠并非法定义务,纯属个人自愿行为,类似这种指定钱数的任务“捐款”,让人心里填堵。

雪花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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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所有个人捐赠,不管捐多少,捐什么,捐给谁,甚至捐不捐,任何人都无权充当道德法官,对此说三道四,横加指责。

凤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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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说得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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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李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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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若非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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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在法定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财富的权利。

说的好

黄李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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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这样的说法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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